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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慈利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8-25 10:47:34

各乡镇党委、街道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5月20日,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和研究贯彻实施《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要求在全省范围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清理整治,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切实让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真正“长牙齿”。根据市委编委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慈利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

 

 

 

 

 


 

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清理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为准绳,以集中清理整治为契机,各级各部门密切协作、整体发力,深入查纠机构编制领域典型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努力推动我县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实现新提升,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慈利提供更优的机构编制保障。

二、清理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群团机关及事业单位。

三、清理整治内容

1.违规设置机构问题。重点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违反规定权限程序,未经审核审批,未履行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等问题。

2.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重点清理整治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和职数管理有关规定,超职数限额选拔配备领导干部问题;违反规定自行设置“助理”“顾问”等领导职务名称并配备干部问题;违反规定核定群团组织负责人领导职数并配备干部问题;违反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规定,在超标准核定的领导职数和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未调整到位前,仍新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

3.超编制限额进人和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问题。重点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超编制进人,造成人员长期超编的问题;违反中央、省有关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等方面政策纪律规定进人的问题;以“人才引进”等为名,规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相关规定和程序,变相违规进人的问题。

4.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和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重点清理整治违反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随意大量借调工作人员或借调工作人员时间长达1年以上的问题;机关事业单位违反规定虚报人员编制并冒领财政资金、人员在编不在岗以及调离、退休、在职死亡不及时出编等占用编制“吃空饷”问题。

5.“条条干预”问题。重点清理整治部门(单位)以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以及召开会议、电话通知、口头打招呼等方式干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的问题。

6.违规设置岗位问题。重点清理整治事业单位违反机构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管理规定,超出编制总额设置岗位总量,超出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设置相应等级管理岗位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在县委编委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编办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机关、部门共同参与,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组织、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原则,通过单位自查自纠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清理整治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1月底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7月下旬—8月31日)

各级各单位组织系统学习机构编制法规制度,重点掌握清理整治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掌握精准,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清理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党组(党委)要专题研究,制定科学可行整改方案,坚持边查边改、应改尽改、立行立改。自查自纠完成后,各单位如实填写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8月20日之前,纸质档和电子档报县委编办。

2.实地督查阶段(2022年9月1日—10月15日)

县委编委成立由同级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机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实地督查组,采取抽查的方式,选择6-8个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及3-4个乡镇(街道),通过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导。对自查自纠零报告单位、被群众举报投诉单位、二级机构较多的单位以及自查不认真、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过程中,要督促指导被检查单位,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明晰整改计划和措施,扎实有序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清理整治走深走实。未纳入实地督查的单位,党组(党委)也要对暂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整改计划措施,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10月10日之前,各单位就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认真填写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整改认定表(附件2),经党组(党委)审定同意后,纸质档和电子档报县委编办备案。

3.工作总结阶段(2022年10月16日-10月31日)

各单位就清理整治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清理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包括组织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相关工作建议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以单位党组(党委)名义,于10月31日前纸质档和电子档报县委编办。县委编办要对照各单位报送的工作情况报告、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和问题整改认定表,统一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各单位实行对账销号,定期跟踪督导,确保问题逐个按期整改到位;对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注重源头治理,深入分析原因,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规范管理的长效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此基础上,11月10日前,县委编办形成本地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市委编办。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清理整治,是省委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动《规则》走深落实的重要举措,各级各单位要切实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坚定性。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负起清理整治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谋划部署,明晰任务分工,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高起点开局、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

2.形成工作合力。在县委编委坚强领导下,县委编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围绕清理整治内容,立足部门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协同发力,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同时,县委编办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沟通,主动向其移送相关典型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按规定提出问责建议,着力营造严肃认真的清理整治氛围。

3.严明纪律要求。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各级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按规定时间节点和要求报告工作情况。清理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问题查而不改和继续发生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依照《规则》追责问责,真正让法规制度长牙齿、亮肌肉,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电子档报送邮箱:654242638@QQ.COM,联系人:李韦颖、佘波,联系电话:3232717。

 

附件:1.××部门(单位)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2.××部门(单位)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整改认定表


 

附件1

XX部门(单位)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

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数量

自查自纠处理情况

备注

违规设置机构

超职数配备干部

超编制限额进入和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

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和人员在编不在岗

条条干预

违规设置岗位

已整改

已阶段整改

未作整改


机关












所属单位












........



































总计











附件2

XX部门(单位)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整改认定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

问题类别

具体问题概述

整改政策依据和具体措施

整改期限

相关职能部门

认定意见(盖章)

备注


机关








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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