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多次出现“斗争”一词。报告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发扬斗争精神,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报告中对斗争精神的含义有深刻精辟的阐述,其关键词是,“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和挑战,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机构编制是重要政治资源和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机构编制部门更要大力发扬斗争精神。
一、树立斗争精神是必然要求
机构编制工作的属性决定了机构编制部门要大力发扬斗争精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坚持刚性约束,严控总量;上级要求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机构编制部门面临“百家推门一家顶”的局面,各单位普遍都有增设机构和增加编制的诉求,各部门都有增加职能就要增加机构编制的惯性思维。为把机构编制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管住管好用活编制资源,妥善处理严控编制资源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需要我们牢固树立斗争精神,夯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思想根基。
要敢于坚持原则,摒弃“老好人”思想。提高机构编制审批门槛,原则上不增加机构和编制,对工作任务增加确需增加机构编制的,主要通过内部整合和调剂解决。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加强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与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要敢于亮剑,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纠正并进行通报批评;坚决抵制住上级业务部门以下发文件、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打招呼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的“条条干预”行为。
要敢于较真碰硬,不怕得罪人。面对超编这个顽疾,要动真格、下大力气,推动组织人事部门采取组织人事调整的手段消化历史存量,而不是采取使用周转编制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要严格坚持编制使用核准制度,杜绝产生新的超编,对于没有经过编制使用核准的人事调动,坚决不许进编。要严格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凡机构编制事项必须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报党委、编委审批决定,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的,坚决不予办理机构编制手续。
二、增强斗争勇气是迫切要求
要发扬斗争精神,必须更要提振斗争士气,增强斗争勇气,保持好斗争精神和姿态,时刻以斗争姿态面对一切。党员干部就要做好平时、平常、平凡“文章”,时刻保持警惕性、警觉性,把党员干部的“精气神”、“胆魂魄”在平时亮出来,时刻跑在前头、冲在一线,始终保持“斗争”精神和气魄,真正做到“平常看得出,关键冲得出,危险挺得出”。
要敢于旗帜鲜明,不做无原则的妥协和退让。对各单位不合理的机构编制请示事项要敢于不予受理,对领导说情打招呼的机构编制事项要合法合规,违法违规的敢于拒绝。敢于对机构编制瘦身,盘活存量资源。对于职责任务相近、设置重复分散、中间层次过多、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实行综合设置,进一步精简压缩编制;对职能弱化、任务不饱和的事业单位,大力核减编制;对长期大量空编的事业单位,按一定比例适当核减空编。
要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挑战面前不退缩。面对机构改革后在实际运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直面问题不回避,面对难题敢于去解决。本轮乡镇机构改革,撤销各事业站所,综合设置“三中心一大队”,没有考虑到我县是林业大县的实际,造成乡镇林业工作力量不足、缺乏林业专业人员,林业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的问题。在不违背上级政策的前提下,要解放思想,敢于创新,将上级政策与本地实际有机结合。
三、掌握斗争本领是基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斗争精神、斗争本领,不是与生俱来的”。从事机构编制工作的人员要涵养斗争本领的底气,就是要有机构编制政策、理论、法律等知识的储备,能够对机构编制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有系统充分的了解,达到信手拈来、运用自如的效果,做到说话有“底气”,工作有“生气”。
年轻干部放到一线实践中去真刀真枪磨砺,经风雨、见世面,强弱项、补短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在实践锻炼中提高攻坚克难的本领、创新创造的本领、化解矛盾风险的本领,把发扬斗争精神体现在做好每一件事、完成每一项任务、履行每一项职责中,练就一身能够真正适应进行伟大斗争要求的本领。领导干部不论在哪个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决不能当“甩手掌柜”,培养和保持顽强的斗争精神、坚韧的斗争意志、高超的斗争本领。
“斗争是一门艺术,要善于斗争”。“善于斗争”就需要我们根据现阶段斗争实践的具体情况丰富斗争形式,既讲方法,又讲策略,既重落实,也求实效,充分发挥斗争艺术。对于各单位增加机构编制的请求,要全面调查研究、充分细致论证,做到理由充分、政策不偏、依据清楚。
坚持将斗争精神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整个过程之中,敢于压倒一切困难而不被任何困难所压倒,既敢于斗争,又善于斗争,战风斗雨、披荆斩棘,我们就能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达到最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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